为做好辖区中医药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管理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开展了中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卫生监督员重点围绕中医诊疗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否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是否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是否规范设立煎药室等进行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员监督检查中医类医疗机构共计76户次,检查中各中医类医疗机构基本做到负责人在岗,能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但也发现了部分问题,比如部分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年龄偏大,对学习新法律、新规章、新系统主观意愿不强等。监督员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加强中医药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法律素养。
为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验收等行为,提高中药药事服务能力,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配合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对全区63家中医类医疗机构开展中药药事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中医诊所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中药药事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中药饮片采购及验收管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配制制剂、使用过期药品器械、中药合理用药情况等,跟踪完成问题整改6户。
下一步,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将医疗机构“双随机”抽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结合,结合中医药监督工作,开展常态化管理,确保辖区内中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进一步规范中医药行业行为,推动中医药执业水平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