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对陕西陆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自公告之日起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自注销生效之日起,该电子许可证已依法失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证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均属无证经营/冒用行为,法律责任由持证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主要负责人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备注

1

陕西陆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1610102MAEER7A56L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127号通化门商城协服经济产业园2楼8楼80601室

韩哲

陕西危化经字〔2025〕0010019(新)

2025年8月11日

2028年8月10日


西安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