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关于在新城区开展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新城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环评分类管理,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试点的通知》(陕环环评函〔2024〕137号)和《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实施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环办发〔2025〕12号)要求,现决定在我区开展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西安市实施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试点的公告.pdf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