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新城区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3年以来,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征集方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征集,具体联系方式为:
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87366278、87424252;3297549530@qq.com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电话征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四、相关事项
已进入、已经过纪检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法定程序办理的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4月25日
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截至2025年7月31日,共办结群众投诉举报3起,评查执法案卷100余份,制发执法监督意见书4份,移送区纪委问题线索2条。期间创新推行“清单化”涉企检查、“伴随式”执法监督和“扫码入企”等机制,全区公示涉企检查事项400余项,培训执法人员300余人。后期将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和教育培训,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