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 (包含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具体条件为:
(一)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人在申请项目所在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私有住房、公有住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等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
(三)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及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等政策性住房保障,或当前已退出以上保障的。
二、办理渠道及流程
电脑登录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或手机微信关注 “西安住建”微信公众号,根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源分配公告要求参加报名。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