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参保对象是指哪些人员?参保标准是什么?

答:1.参保对象:为新城区常住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其中“政府补贴人群”(为新城区户籍60周岁及以上享受城乡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中居家养老的老人和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人)由政府出资为每人每年购买1份保险产品。

2.参保标准:保险费每人20元/份/年。

                                                                    保险范围和保险金额

保险范围保险金额

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内

意外身故最高赔偿限额60000元/人

意外残疾最高赔偿限额60000元/人

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10000元/人

1.居所、庭院、小区周围广场、道路等日常生活空间;

2.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等营业性服务场所及上述列明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意外身故最高赔偿限额20000元/人

意外残疾最高赔偿限额20000元/人

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3000元/人

备注:

1.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为30元/天/人/份;全年住院累计最长赔偿180天。

2.意外医疗费免赔额为100元/次

3.意外医疗费赔付比例:通过医保先行赔付的意外医疗费,剩余部分在医保赔付的范围内保险人同意按照100%赔付;不通过医保直接向保险人赔付的意外医疗费,在医保赔付的范围内保险人同意按照70%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