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一)申请条件
拥有当地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可向户籍所在地申请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二)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残疾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本人劳动能力及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等生活来源书面说明材料;4.本人赡养、抚养、扶养情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人基本情况书面说明材料;5.本人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三)发放标准
1.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320元。
2.照料护理标准:全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0%和30%发放。
二、办理渠道及流程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也可通过“西安e救助”微信公众号提出申请。经受理镇 (街)审核确认后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