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一、政策内容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西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的个人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其中首次享受该补贴政策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就业困难人员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 (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注销工商登记后)可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

二、办理渠道及流程

渠道一:电脑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xahrss.xa.gov.cn),进入“网上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社会保险补贴”进行申请,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渠道二:手机微信登录“西安人社 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 APP”任选其一进行申请,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