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网网友反映“占道经营”相关问题的回复

网友留言
留言时间:2024-07-05 21:43

你好,我是东方宸院南区南区9号楼二单元业主,楼上**01业主违规在住宅小区内开设民宿,没有报备给物业也没有经过邻居业主们的同意,没有完备的消防措施。并且高空抛物将剩菜剩饭从空中抛下造成多户业主家中玻璃污垢堆积,存在安全隐患。望领导关注解决,给人们一个干净整洁安全的生活环境。

部门回复
回复时间:2024-07-17 17:48
回复单位: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韩森寨市场监督管理所前往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 7月11日下午,我局韩森寨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前往东方宸院小区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检查。该店持有营业执照,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华人易居酒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03MAB0NH3R9G。该营业执照地址显示在碑林区,不属于新城区,目前正在变更地址中。执法人员已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在营业执照未变更前不得营业,如果发现擅自营业,将依法进行查处。 韩森寨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已提醒物业加强高空抛物的宣传和管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如发现违法线索及问题将予以严厉打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