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政策解读> 正文

【部门解读】《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来源:新城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15:06

2024年1月24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通知》显示,《西安市新城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237项,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行政备案实施部门、行政备案事项名称、行政备案事项子项名称、行政备案事项设定依据等内容。

通知要求加强和规范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按照自上而下、逐层向下覆盖的方式编制形成,基本实现同一行政备案事项在全省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实现清单之外无行政备案事项。列入清单的事项,要落实责任主体,对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的,要坚决清理纠正。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

通知明确全面优化行政备案实施规范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备案实施规范,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备案事项办事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办事指南实施行政备案,不得擅自增设备案条件。

通知强调推进行政备案与监管协同联动强化行政备案事项全过程管理,推进备案和监管协同联动,划清备案与监管权责界限,坚决杜绝“以备案代监管”“不备案不监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要加强备案信息归集运用并强化监测分析,不断提高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