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市场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根据《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新城区市场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新办发〔2019〕59号)文件,市场中心职责:区市场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促进各类市场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发展和管理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各类市场发展和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对市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商业服务工作。

(三)负责市场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各类市场健康发展。

(四)配合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安等部门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五)根据市场的发展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所辖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