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文物管理保护和博物馆建设工作;文化、旅游、体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完成局党组和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分管行业管理科、文物和博物馆管理科、局文旅科、区文化馆、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