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作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投资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投资合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的包装、推介和宣传工作;负责区政府确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和促进工作;负责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

(三)按照产业规划和功能布局,负责全区重大招商项目的选址工作;负责境内外重大项目的投资合作工作;负责收集、筛选提供境内外投资合作项目信息。

(四)负责区级外出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开展与规模型企业、集团和境内外知名机构、商(协)会的联络交流和投资战略合作。

(五)负责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外商企业的服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市区主导产业、新兴产业以及国内同类产业招商引资发展政策,向区政府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七)指导各街道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考核指标任务;加强招商引资政策宣传和队伍建设。

(八)负责西安市新城区投资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