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任务落实。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二)协调推进落实国家数据基础制度,贯彻落实数据要素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配合省市数据局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促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

(三)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四)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五)贯彻落实数字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提出全区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推动全区数据产业发展。

(六)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七)推进政务信息化和政府数字化转型,负责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统筹电子政务网络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

(八)负责落实数据安全政策,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

(九)协同区委网信办开展网络数据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负责推进全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负责全区热线规划、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服务热线数据汇总和分析应用,进行社情舆情综合分析和研判。

(十一)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工信和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

在数字基础设施方面。区数据局负责组织拟定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协调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工作,为数据局资源管理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提供保障。

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方面。区数据局负责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工业领域数据资源整合利用和开发利用。

2.与区行政审批局有关职责分工。

在推进政务信息化和政府数字化转型方面。区数据局负责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及管理,负责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审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