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4、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5、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11、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太华路街道办事处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我单位是行政单位,行政(参公)编制38人,事业编制45人,截至2017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67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事业人员37人;退休53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27人。街办内设19个科、室、所(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区纪委派出街道纪工委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城市管理科、经济工作指导科、项目办、群众工作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司法所、统计工作站、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办公室、环境卫生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保障所、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保洁公司、城市管理执法中队),下辖 13个社区(太华南路社区、东童村社区、生产村社区、铁路东村社区、南郭上村社区、纱厂东街社区、笃臣巷社区、含元西路社区、含元东路社区、八府庄社区、东元西路社区、银河坊社区、陕棉十一厂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共有136名。道路清扫保洁人员230名。一般公务用车2辆,城管执法车4辆(车辆费用核算在本部门,车辆编制在新城区城市管理局),垃圾清运车编制数7辆,垃圾压缩站2个。社区纪检监督人员26名。公共文明引导员10名。

四、2017 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经济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地方财政收入,国税预计年底完成3900万元,进度115.5%,地税预计年底完成3470万元,进度100.2%;固投预计年底完成12.7515亿元,同比增速-4.56%,主要因为在建项目多数已完工,新项目续接乏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年底完成78963万元,同比增速8.8%。规模以上服务业预计年底完成6833.1万元,同比增速18%。
(二)招商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2017年7个重点在建项目,街道所属4个项目全年计划投资11.45亿元,预计年底完成投资11.65亿元,完成计划的101%;实际引进民资2亿元,引进国资1000万元,新引进重大项目1个,引进现代服务业4个,引进总部企业1个,完成3家企业注册地引入,引入策划包装项目3个,楼宇招商7000平方米(含元花世界)。火车站北广场项目征收工作:截至11月7日,总户数2812户,累计完成评估2807户、完成比例99.8%,交房2803户、完成比例99.7%,完成协议2602份,占已交房92.5%,完成拆除面积16.3万㎡。剩余未交房9户。
(三)城市治理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路长制。坚持“周末路长值班制”及“周五路长例会制”,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措施,提升成效;针对卫生死角、“三不管”地带、易反弹区域等,街道主动出击、不等不靠、积极协调、迎难而上。含元路红旗专用线两侧生活垃圾杂物堆积严重的问题,在多次去函无效的情况下,街道自行安排保洁员、社区工作人员60余人进行清理,清运垃圾19车;组织320名党员志愿者成立“环境卫生先锋队”、邀请13名热心市民成为“民间路长”宣传城市治理工作,监督道路环境秩序、卫生状况及时反馈,联系中海社会服务中心组织600余人次在主要干道捡拾垃圾,配合 “全面路长日”活动,共同参与城市治理;设置路长公示牌38个,增设垃圾桶360个,简易灭烟装置400个。二是扎实开展院长制。针对辖区71个小区院落,街道 “一院一策”定方案,“一角一处”抓落实。向第三方组织陕西中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购买“老旧院落微治理”服务项目,加强院落日常保洁,细化院落管理。街道组织物业、志愿者、保洁人员、社区工作人员5000余人次深入小区院落,共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卫生死角等共1000余处,清理野广告2000余处,清运垃圾约1500余车。“三无”、“老旧”小区环境卫生顽疾得到有效治理,并被“西安日报”、“三秦都市报”等媒体多次正面报道。三是持续加强治污减霾。设立三、四级网格化管理监督,建立“铁腕治霾网格管理”微信工作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组建两支20人的专项整治队伍,对建筑工地、地铁施工工地、拆迁工地等扬尘污染进行巡查1000余次,发现并处理84件,发现的污染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联合“百日整治”活动,处理油烟污染、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等低空面源污染问题31件,治污减霾工作收到实效,辖区市容环境明显改善。四是认真做好植绿养护。按照市、区“五路”两侧绿化美化要求,我地区已栽种乔木1285棵(大树235棵)、灌木36694株。其中我街办自主种植乔木230棵(大树167棵)、绿篱9360株。截至目前,街道今年新栽苗木成活率100%。
(四)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与驻地单位和商户门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547份,深入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燃”防控、节后复产安全、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等各项工作。累计检查企业单位、门店500家次,住宅小区35处,发现处置安全隐患80余处。开展安全培训20次、演练12次、站街宣传活动40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二是信访维稳持续好转。在全国、省、市、区两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西安国际马拉松比赛、党的十九大等重大会议期间,严格落实重点人“五包”责任,全力稳控重点人,实现零赴省到市集访、零进京非访。梳理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及小区院落安全防范情况,绘制了地区平安地图。动员组建900人的“红袖章”义务巡逻防范队伍,设置22个治安巡逻岗,维护辖区平安,提升公众安全感。协调联系市、区领导接访下访15次,党政主要领导及包案领导接访60余人次。化解信访事项6起,转化2名法轮功人员,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82余起,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100%,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投诉及网上信访27件,回复率100%。完成3个老旧小区治安防范设施改造。今年6月被评为2016年度新城区信访工作优秀单位,2人被评为新城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新城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西安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五)社会民生工作
街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目标,全力做好民生保障。一是做好兜底保障。新增低保对象19人,月发放低保金40万元。发放医疗、困难等各类救助金47.1万元,累计发放计生家庭特别扶助金1355.336万元,完成7名困难老人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组织社区招聘会12场,提供求职岗位2100个,推荐参加“创业培训”44人,组织技能培训35人,小额担保贷款初审38人,共贷款380万元。已上报租赁型保障房737户,完成收储公租房150套。二是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公布街道及社区 “最多跑一次事项”共23项,发挥利用社区“一站式”服务中心,绘制服务群众社情图,太华路E服务app全面上线推广,有效提高了社区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通过“美居工程”,为3户困难群众改善居住条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人次,劝离流浪乞讨人员11人次。三是积极完成物业两个覆盖率。纳入物业管理小区42个,占全年任务的100%;成立业委会、物管会21个,占全年任务的100 %;监督检查物业小区42个,占物业小区比例的100%;组织物业培训人数39人次。四是做好“96100”新城政务热线工作。截止11月8日,我街道共接收政务热线工单144条,按时回复137条,正在办理中7条,回复满意137条,满意率100%。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支总体情况、增(减)情况及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年度总收入为2592.27万元,比2016年增加918.2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5.42%;2017年度总支出为2614.2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5.54%,结转5.84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增加工作人员目标奖,加大城市治理经费投入,今年将保洁人员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执法队员公益性工位工资纳入其他收入,造成今年收入增长。支出方面主要因为一是发放机关工作人员目标奖;二是发放保洁人员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执法队员公益性工位工资;三是加大城市治理工作力度;四是社区加大院落治理工作造成专项经费支出加大。
2、收入构成情况
2017 年收入总计2592.2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89.51 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0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城市治理专项资金。
(3)其他收入 382.76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同级区级部门拨付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等。
3、支出构成情况
2017 年支出总计2614.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17.14万元,占总支出的65.6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897.08万元,占总支出的34.32%。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管执法项目支出、城市治理专项支出、文明引导员补助支出、纪检监察专项支出等。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增(减)情况及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 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2209.51 万元,较上年增加 535.46万元,增幅24.23%,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工作人员目标奖,加大城市治理经费投入等新增经费。
2017 年总支出2231.47 万元,较上年增加 546.25 万元,增幅24.4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发放机关工作人员目标奖;二是加大城市治理工作力度;三是社区加大院落治理工作造成专项经费支出加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1.47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1)行政运行590.92万元,是反映本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20 万元。是本单位购置办公设备、家具支出,文明引导员生活补助支出。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762.59万元。是用于支付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纪检监督员生活补贴、社区基本办公费、社区专项活动费等基层政权建设类支出。
(4)计划生育事务20万元。是反应街道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类支出。
(5)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2万元。是反映食品药监部门办公用房租金支出。
(6)城管执法32.6万元。是反映城管执法管理支出、办公支出及房屋租赁支出等。
(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781.95万元。是反映街道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清扫保洁支出、垃圾清运支出等。
(8)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是反映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392.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99.99 万元,公用经费592.89 万元,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2017 年支出较上年增加 289.94 万元。
(1)人员经费799.9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3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8.81 万元。
(2)公用经费 592.89 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决算20万元。反映城市治理相关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6.59万元,全部为 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 。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0.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10.06 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费用增加0.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4月起将执法中队纳入街道管理,车辆费用从4月起在街道报销核算,而2017年是全年核算,故有所增长。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6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车辆4辆)。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对 2个项目经费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0.9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92.8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较上年464.6 万元增加128.28 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办公费29.2万元,水费 2.32万元,电费12.43万元,邮电费 3.13万元,差旅费26.73万元,维修(护)费39.19万元,培训费3.93万元,劳务费332.92万元,工会经费0.4万元,福利费17.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万元,其他交通费77.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7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 2017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价值54.4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14.85万元。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2017 年当年没有购置车辆;没有购置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 。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九、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2017 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二)2017 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三)2017 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四)2017 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7 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六)2017 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2017 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7 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九)2017 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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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