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西路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街道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长乐西路街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民主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有序的做好了街道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行政效能”革命,认真开展“最多跑一次”、减证便民、“倒上门”服务等活动,及时在政府网站、街道及社区公告栏公布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方便企业及群众办事。并且每月、每季度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心的信息,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临时救助、低保金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失能老人补贴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内容包括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内容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指南、“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等内容。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的途径更加广泛。着重加强我街道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并通过街道及社区政务公开栏、LED滚动屏幕等方式,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加强机构和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长乐西路街道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李萌为组长,街道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各社区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街道设立一名干部为政务公开信息员,负责定期维护、更新日常工作中需要公开的文件、信息、照片进行统一公开,为公众检索政府公开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是完善制度,优化机制。根据信息公开指南要求,按时间节点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数据,推动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便民服务窗口“八项制度”,即政务公开制度、首接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即来即审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免费办理制度、特殊情况承诺制度、行政问责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同时,还利用宣传橱窗与展板等,公布与群众相关的工作情况,如城市治理、民生保障、社区建设、安全稳定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政府办事的效率。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方式。街道建立了微信公众平台,作为沟通政府与市民,实现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的一座桥梁,同时也是对外宣传我街道、了解我街道的一扇窗口,微信设置了街情动态、职能服务等内容。还在街道设置了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及时发布街道各项最新动态,定期指导各科室公开栏上墙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保证了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开展。

       (三)主动接受监督

        街道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把政府信息工作贯彻其中,坚持因地制宜,因事而定,及时公布各类情况,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街道在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等各项惠民重点工作中,通过设立公示、公告牌,让广大群众知晓、了解,参与到政府事务中来,在社区主动接受群众意见与建议,定期开展社情民意电话及上门问卷调查,把群众的需求作为政府工作的第一信号,切实抓好抓实。在抓好服务的同时,街道及时公开发布更新各类政府信息、服务内容,通过制作横幅、展板、举办培训等多形式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本街道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9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78条,政府公文类信息10条,公示公告类信息15条,其它信息9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工作动态。内容主要包括街办动态、图片新闻、媒体聚焦等;

       2、政府公文。内容主要包括街道发文及转发市、区政府发文和政策类规范性文件;

       3、公示公告。内容主要包括低保低收入人员公示、住房保障公示、临时救助公示、科室工作公示公告等;

       4、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要通过网站、微信、宣传栏、LED宣传屏、宣传单、宣传横幅等宣传渠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街道2018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街道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街道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长乐西路街道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省、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的工作与《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信息采集和发布的时效性还需加强;二是我街道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2019年,我街道将继续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努力使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