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长乐西路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二)负责做好服务辖区企业和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安商稳商、统计调查、普查等工作。

(三)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完善城市配套措施。

(四)统筹开展辖区综合治理工作,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联动。负责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区域基层治理中涉及的综合问题,进行协同解决。

(五)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六)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等工作,承担辖区应急、人防、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七)负责引导群众合法合理表达意见诉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八)组织落实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九)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十)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配合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十一)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十二)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科技、卫生健康、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十三)推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公”,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