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永美

姓名:
金永美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

分管人事财务科、法规督察科、各资源规划所;负责执法监察、划拨建设用地出租收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安全生产、常态化“扫黑”和工会工作;完成本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