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市卫计函〔2018〕1131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局拟批准3所医疗机构,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一、西安市新城区韩森寨华清学府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1.类 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2.选 址:西安市新城区幸福路109号西安华清科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园区内原局部专家公寓楼
3.设置单位(人):西安华清寸草智慧医疗有限公司
4.拟任主要负责人:唐少杰
5.所有制形式:私人
6.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7.床位(牙椅):0(0)
8.服务对象:社会
9.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
二、陕西鹤芝林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西安新城中医门诊部
1.类 别:中医门诊部
2.选 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八府庄北路14号9幢10202室商铺
3.设置单位(人):陕西鹤芝林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西安新城中医门诊部
4.拟任主要负责人:王甲勇
5.所有制形式:私人
6.经营性质:营利性
7.床位(牙椅):0(0)
8.服务对象:社会
9.诊疗科目:中医科:内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
10. 投资总额(人民币):100万元
三、西安新城齿卫士口腔诊所
1.类 别:口腔诊所(备案)
2.选 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中路105街坊2号楼1、2层6、7、8、9号商铺
3.设置单位(人):周欢
4.拟任主要负责人:黄薇
5.所有制形式:私人
6.经营性质:营利性
7.床位(牙椅):0(5)
8.服务对象:社会
9.诊疗科目:口腔科/医学影像科:CT诊断专业
四、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可在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意见递交到新城区卫健局医政科,利害关系人递交的书面意见应当写明具体理由,说明利害关系,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新城区卫健局将依法对利害关系人提交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查,并做出回复。
公示期:2025年12月16日-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新城区卫健局医政科
地址:西安市尚德路115号
电话: 029-87420434
新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1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