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6日在西安市新城区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局长 白林莉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新城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汇报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决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省委“三个年”活动和“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不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政预算改革,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安全,推动各项财政工作加力提效。2023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经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265700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35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9%,较上年同期增长(下同)65.6%。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各项目完成情况是:
——税收收入完成196007万元,增长30.9%;
——非税收入完成77512万元,增长401.4%(主要包含辖区内车位特许经营权转让一次性收入62700万元)。
经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15000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48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较上年同期增长25.8%。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各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47万元,增长14.1%,主要是机关事业人员增资调资支出增加;
——国防支出133万元,下降67.2%,主要是融合工作发展等上级专款支出减少;
——公共安全支出35107万元,增长7.3%;
——教育支出106659万元,增长20.3%,主要是上级专款及绩效增量等支出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1187万元,增长22%,主要是网站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38万元,增长3.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889万元,增长24.1%,主要是军人死亡抚恤、就业补助等上级专款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39972万元,下降1.4%;
——节能环保支出2385万元,增长47.5%,主要是大气污染治理等上级专款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70153万元,增长79.7%,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等上级专款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688万元,增长23.1%,主要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上级专款支出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1179万元,下降1.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56万元,增长9.7%;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78万元,增长40.2%,主要是融资担保、工业精品专项等上级专款支出增加;
——金融支出16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新城城市更新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10万元,增长42.2%,主要是设备运维等上级专款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25804万元,增长70%,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上级专款支出增加;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7万元,下降74.9%,主要是粮食专项资金等上级专款支出减少;
——债务付息支出1925万元,增长14%,主要是债务总额增加;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06万元,增长79.3%,主要是火灾报警系统项目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经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23734万元,支出调整为40772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38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54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2.5%,其中,专项债券及利息支出2528万元、市专款支出21813万元、结转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112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为企业净利润上缴,区属国有企业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再进行上缴。受疫情影响,区属国有企业弥补亏损后,应交利润均未达到上缴标准),支出269万元,全部为上级下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补助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7045万元,支出55812万元。
2023年财政决算正在编审之中,上述数字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的,预算执行结果待决算编审结束并经市财政局核准后,再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2023年全区财政重点工作
1、组合施策强市场、促发展,经济态势回升向好。一是坚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贯彻稳增长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政策成效,持续释放减负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实体经济韧性。全年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调库合计919万元。二是引导帮扶企业发展壮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提升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项目数量比重。全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共159个,成交金额共33689.09万元,占全区政府采购规模的86.07%。组建财政服务区域重点项目工作专班,做好各类涉企服务保障工作,鼓励企业用足用好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企业发展取得更大成效。三是积极争取各类惠企政策落地执行。组织辖区企业做好各类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协助企业争取产业资金7781.39万元。畅通“政采贷”信用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帮助企业融资1745.54万元。提速完成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兑现,发放奖补资金555万元,惠及企业近百家,成为西安首家兑现奖补资金的区县。四是深入开展市场主体调研分析。将调查研究贯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实地走访全区个体集贸市场,围绕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及税收征管情况开展调研,形成新城区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情况调研及建议报告,积极探索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创造和谐营商环境。
2、协同发力抓收入、建财源,财政收入跨越增长。一是不断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将保收增收作为中心工作,坚持早部署,早行动。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进行专题调研和安排部署,通过组织召开涉税部门收入工作推进会、成立收入征管督导小组等多种措施,联同涉税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综合治税合力。在加强涉税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强化税收分析和经济形势研判,增强收入组织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和及时入库。全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3519万元,同比增长65.6%。二是广泛拓宽增收渠道。整合利用辖区内现有存量设施资源,努力挖掘优质资产潜在价值,实现资源到资金的转化,通过辖区内车位特许经营权转让增加一次性非税收入6.27亿元。充分抓紧国有土地整理奖励资金政策窗口期,进一步发挥土地储备调市场、强保障、增收益作用,顺利完成幸福路区域8宗国有土地前期整理工作,争取国有土地整理奖励资金3.9亿元。三是大力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成立了争取政府债券工作专班,紧盯省、市宏观政策导向,聚焦重点扶持领域,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谋划、包装和储备工作,切实提高债券资金申报项目数量和质量。全年争取新增政府债券1.6亿元。四是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充分研究好、利用好西安市城市更新基金相关融资政策,不断加强与西安财金公司、西安担保集团战略合作,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目前,西安财金城更基金、新城更新集团、新城基金公司(新城产投公司)三方已正式签署《西安新城城市更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成立40亿元规模区域子基金,实缴规模已达到18.7亿元,其中,争取到西安财金公司注资6亿元。
3、精打细算控支出、保重点,社会事业有力保障。一是健全政府“过紧日子”机制。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规模,切实将政府“过紧日子”落到实处,集中财力保“三保”及刚性、重点支出。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较上年再次压减1.4%。二是优先落实“三保”支出。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三保”保障的各项要求,编实做细“三保”预算,在预算执行中实施“三保”项目全流程跟踪,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资金精准高效落实到位。全年全区“三保”支出251604万元。三是统筹保障重点领域。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和使用方式,统筹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扎实做好社会民生工作的资金保障。全年拨付公共安全、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以及城乡社区建设等重点领域支出合计338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7%,保障全区各项社会事业稳步推进。
4、务实创新优治理、促改革,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一是持续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广应用。及时传达省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相关精神,积极对接省市财政部门,继续推进直达资金监控、政府采购、综合财务报告、地方分析评价系统、债务管理以及预算指标核算等新业务模块在财政云系统上的开通与应用。2023年,我区已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成资产管理模块基础信息完善及数据迁移,推进资产管理系统与财政云系统全面融合。二是全力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规范事前绩效评估,明确了事前绩效评估范围。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项目库和申报预算的依据。2023年,区审计局三改一通一落地、站前分局视频围栏系统(三期)、胡家庙街道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等3个项目完成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指导审核全区各部门绩效目标2120笔,完成2023年预算公开绩效目标复核,全区63个部门82个单位均按要求进行公开,绩效目标编制水平整体得到提升。三是深化电子化交易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全面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试点工作,落实公开招标项目进场交易工作,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开、评标工作,有效落实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在线办理。全区累计31个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129个政府采购项目完成电子化交易采购,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四是大力提升财政服务质量。以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为契机,开展“送政策、送服务、强作风、提质效”专题活动,向预算部门宣讲财政政策,上门提供财政业务帮助与指导。同时,收集整理现行财政制度文件,形成最新完整的涵盖64条财政规定约700多页的制度汇编,为全体财务人员学习财政政策及开展财政业务提供便利。
5、高效监督重安全、防风险,财政运行规范有序。一是全力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成立了财会监督工作专班,围绕8个方面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行动指南以及分领域重点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并结合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对年初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进行学习宣传,组织全区各部门参与财会监督应知应会答题。同时,以《强化学习宣传 深入贯彻落实 积极开创新城财会监督工作新局面》为题在《西安财会》上发表专题文章,统筹协调推进我区专项整治行动,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扎实开展各类财政监管工作。对全区174家单位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财政票据领购、核销以及非税收入执收、征缴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检查核销票据599本,18.17万份。对全区5家行政事业单位和辖区内1家企业开展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存在问题,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对全区2023年度直达资金管理开展自查,重点关注政策落实、资金保障及管理、资金监管台账建设、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确保直达资金使用规范。三是推进教育领域、住房保障领域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教育领域和住房保障领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有效提升民生领域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成立了平台公司债务风险防范工作专班,组织了我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专题培训,出台了《着力防范化解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工作专项实施方案》和《积极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工作考核办法》,形成了我区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对全区197家企事业单位债务实行动态监控,严控新增隐性债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目前,我区未出现拖欠隐性债务本息和化债不实等风险事件,债务风险安全可靠。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24年,财政部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采取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编制了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拟将65家部门预算提交大会审议。
(二)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冲刺攻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新城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的跃进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定发展信心,树牢底线思维,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充分体现在2024年预算安排中,科学、完整、准确编制2024年预算,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精打细算,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开源节流,提升财政支撑保障能力。兜牢“三保”底线,持续改善民生,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更好统筹社会经济发展和安全。在保障新城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立起财政担当,贡献财政力量。
根据上述财政形势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区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厉行节约,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科学精准;约束有力,绩效为先”的原则,建议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新体制测算,我区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30750万元,全年可用财力(含专款)约为359451万元。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59451万元。全年“三保”预算266749万元,其中,“保工资”165426万元,“保基本民生”82999万元,“保运转”支出18324万元。
按功能科目划分具体项目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9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下同)增长44.1%,主要是根据2023年实际执行情况结合2024年人员变动予以调整相应支出增加;
——国防支出162万元,增长11.6%,主要是兵役征集工作支出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30330万元,增长6.6%;
——教育支出88703万元,增长5.1%;
——科学技术支出1574万元,增长1.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72万元,下降11.1%,主要是2023年存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项目一次性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897万元,增长46.1%,主要是养老保险财政补差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27552万元,增长8.7%;
——节能环保支出499万元,下降33.7%,主要是提前预下大气污染防治上级专款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42521万元,增长12.4%,主要是数字化指挥中心运维、厨余垃圾处理及保洁人员社保等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201万元,下降52%,主要是提前预下普惠金融上级专款减少;
——交通运输支出1327万元,增长38.4%,主要是根据政策新增淘汰国三标准车辆项目支出增加;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32万元,增长3.3%;
——住房保障支出18276万元,增长36.6%,主要是提前预下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专款支出增加;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8万元,增长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32万元,增长31.2%,主要是应急预案演练支出增加;
——预备费3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债务付息支出2046万元,增长13.9%,主要是债务总额增加,相应付息支出增加。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划分具体项目是: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4538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6992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043万元,住房公积金66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921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9247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2835万元,会议费131万元,培训费63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485万元,委托业务费27546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57万元,维修(护)费17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336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10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28万元,设备购置808万元,大型修缮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8万元;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998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53万元;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9万元,全部为资本性支出;
——对企业补助1297万元,其中:费用补贴1282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1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647万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18340万元,离退休费10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243万元;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43795万元,全部是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046万元,全部是国内债务付息支出;
——预备费及预留3000万元。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三公”经费预算为1195万元,较上年预算1200万元下降0.4%。其中,公务接待费费用10万元、公务车辆购置费用1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05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2403万元,其中,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收入2625万元,杨家村及永乐路棚户区土地出让收入29778万元。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8149万元,主要为:安排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625万元,土地整理成本相应支出2552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44万元,全部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补助及国有企业发展等支出。
4、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950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8231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支出。
三、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在做大财政收入方面求进取,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大助企惠企力度,支持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发展变化趋势,助力存量税源稳定发展,促进新增税源快速成长。二是强化收入征管力度,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和财政运行调度,统筹协调财税征管工作,探索建立涉税信息数据共享交流机制,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和效率。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密切关注重点部门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严格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积极协调执收单位,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三是统筹各类财政资源,拓宽资金保障渠道。强化对财政资金、资产、资源等各类要素的统筹配置,切实增强“三本预算”的有效衔接。加强对财政代管资金结余管理,动态监测使用情况,避免资金闲置浪费。紧密跟踪研判宏观政策和资金走向,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包装及申请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各类补助资金支持。
(二)在推动预算改革方面谋突破,提升财政综合效能
一是推动落实全口径财政预算管理。加强项目库管理,打牢项目储备基础,常态化储备预算项目,促进“钱”和“事”相统一。整合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运用、治理,不断推进部门预算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各类资金的统筹能力。二是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配合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明细界定各级财政支出责任。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持续落实医疗卫生、教育、科技、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公共文化等6个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稳步推进养老、就业等其他领域事权改革。三是拓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范围。落实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整合财政业务系统,不断推进财政云系统各模块间数据互联共享,推动财政业务全环节、全链条管理,更好服务预算执行和政策落实。
(三)在用好财政资金方面讲定力,优化预算执行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坚决落实无预算、不支出,从严控制预算调整和新增事项。督促部门和单位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二是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长期方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牢固树立收支平衡理念,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三是聚焦重点领域保障。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安排中的优先顺序,加强“三保”预算执行监控,确保“三保”支出按政策规定保障落实到位。合理界定刚性支出边界,严控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推进实施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积极落实普惠性、兜底性民生政策。统筹兼顾做好全区保“三保”、化解债务及暂付款、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各项重点任务的保障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投放。
(四)在强化财政监管方面固长效,科学防控运行风险
一是持续做好财会监督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健全财会监督体系,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实现信息沟通、协同监督、成果共享。加强会计信息质量、预算执行、直达资金运行、政府债务等各类重点领域的检查力度,不断规范资金管理,提高监督成效,严肃财经纪律。二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审计监督。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推动形成财政管理与人大监督互促共赢的良好局面,助力打造阳光透明财政。高度重视审计监督,紧盯审计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将整改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深入分析研究短板弱项和制度机制漏洞,及时在源头上予以研究和解决,坚决杜绝“老问题”常年不改现象。三是切实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持续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压实相关部门还款责任,推动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完善债务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风险分析研判。从严执行政府融资举债负面清单,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附件:关于《西安市新城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补充说明
附件
关于《西安市新城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
补充说明
各位代表:
为完善《西安市新城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增进您对我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了解,现对报告中所涉及的政府债务、2023年区级财政大项收入、财政体制改革背景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说明如下:
一、关于政府债务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区政府债务共139545万元,其中:一般债63345万元,专项债76200万元。总体看,我区债务有两个特点:一是风险总体可控。根据市财政局最新通报,我区债务处于低风险线位,风险等级为绿色,风险总体安全可控。二是投向符合政策。我区政府债主要投向市政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向。债券项目申报中,我区严格落实举债融资负面清单,确保投向领域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二、关于2023年区级大项收入的情况
(一)税收收入
2023年我区税收收入完成196007万元,增长30.9%。增长较大的原因为:一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基数较低,导致2023年税收收入增幅较大;二是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补缴一次性入库13259万元;三是西光厂东南角土地出让等项目契税收入一次性入库4898.27万元。
(二)非税收入
2023年我区非税收入完成77512万元,同比增长401.4%。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通过出让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增加一次性收入62700万元。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2〕29号)文件精神,参照兄弟区县的经验做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我区采用出让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对辖区内国有资产进行了盘活,通过公开招拍挂的方式转让了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年限为30年,特许经营权由国有企业获取并进行运营管理,新增一次性非税收入62700万元。
(三)土地整理奖励金
按照《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城六区范围内加快国有土地前期整理工作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市财发〔2022〕54号),对城六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采取市级出资、区级配合方式实施的储备项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至3年(含)内区政府组织完成国有土地前期整理工作满足奖励条件的,分别按10—50万元/亩标准进行奖励。2023年,我区共完成了幸福路区域2022亩国有土地的整理工作,其中8宗937亩国有土地符合以上政策和奖励标准,获得国有土地整理奖励资金共计39510.92万元。
三、关于财政体制改革的情况
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以来,随着形势的变化,省以下财政体制出现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收入划分不够规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有待提升等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文件精神,各省、市对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均进行了安排部署。
2023年,西安市完成了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并印发了《西安市市与区县(开发区)收入划分调整方案》(市政发〔2023〕12号)以及《西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市与区县(开发区)收入划分财政体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发〔2023〕91号)等文件。文件规定,新体制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情况为:
原体制下,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了市级财力,收入按照市区7∶3进行分成,其中70%部分虽然为市级财力,但统计在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年底通过上下级结算的方式上划至市财政。
财政体制调整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再包括市级财力,市区按照5∶5进行分成,其中50%部分为市级财力,直接进入市级国库,不再统计在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导致新体制下,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将大幅减少。
我区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3519万元,若按照新体制市区收入调整方案进行换算,并剔除2023年转让特许经营权增加的一次性收入62700万元后,我区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22196万元。因此,在2023年换算的收入基数上,安排我区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30750万元。
四、关于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情况
我区于2021年底完成了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32号)以及《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安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财发〔2017〕225号)等文件规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为企业净利润上缴,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免缴当年应交利润。
我区区属国有企业由于近年来受疫情影响,经营状态不佳,均未达到上缴标准。因此,我区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零。2024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0万元。下一步,我区将持续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努力提高运营能力和盈利水平,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促进国有企业做优做强,不断增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健全完善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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