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物价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内容汇报如下:

一、新城区物价局概况

(一)新城区物价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价格监测、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全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价格预警。

3、按照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管理,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规范、引导和适度监控。

4、负责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开展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推行明码标价制度。

6、组织开展价格鉴证、评估、认证、成本监审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城区物价局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价格监测工作。做好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汇总、上报和分析预测工作,尤其要对粮、油、肉、蛋、菜等容易诱发价格总水平较快上涨的商品价格加强监测。加强对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管理,提高价格监测质量。做好应急价格监测工作。

2、做好收费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收费单位基本信息统计录入工作。

3、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做好粮、油、肉、菜等重要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强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住房价格、供热价格、交通价格、旅游价格等监管。

4、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开展价格专项检查;提升价格举报受理效能;加强价格诚信建设。

5、落实省局和市局的统一部署, 搞好“12358”价格举报平台建设,提升价格举报受理效能。

6、夯实价格工作基础。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创新价格宣传方式;加大价格调研工作力度;提高价格监管信息化水平。

7、严格落实综治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做好信访工作。

(三)新城区物价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新城区物价局是区政府行使价格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2017年实有在职人员23人,离退休22人。享受遗属困难补助3人。设4个内设机构:局办公室、收费管理科、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

(四)新城区物价局2017年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1、2017年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新城区物价局2017年预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新城区区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新城区区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2、填报口径:

收入项目填报口径: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数。

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如:独子费、遗属生活补助费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新城区物价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1、2017年新城区物价局部门收支总表(见附表)

2、2017年新城区物价局收入总表(见附表)

3、2017年新城区物价局收入总表(见附表)

4、2017年新城区物价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

5、2017年新城区物价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分)

6、2017年新城区物价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7、2017年新城区物价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表)

8、2017年新城区物价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表)

附件:2017年新城区物价局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