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要职责
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 主要职能
(一)依照“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工作宗旨,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多方面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社区康复、盲人按摩及盲人按摩职称评定、残疾人劳动就业等工作。
(六)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
(七)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积累资金。
(十)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人员编制
按照“三定方案”文件内容,新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5个,实有人员9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个,实有2人。较为稳定的临聘人员有14人。所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四 、资产与经费说明:
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资产总额18774262.17元,其中固定资产总额16172211.31元。
2016年收入12766892.24元,支出12494156.18元。
五、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新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收支预算总表(见附表)
(二)2017年新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三)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表)
(四)2017年新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支出预算明细表(见附表)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