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统计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制定全区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

2、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区的统计业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准确、及时、系统、全面地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区政府制定政策、计划、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依据。

3、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省、市规定的统计报表任务。

4、收集、加工、整理、提供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分析、统计预测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5、制定和指导全区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统一管理和制发各种统计报表,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单位的统计业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周期性和全国性的大型普查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其他专门调查任务。

7、负责管理、公布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适时发布有关统计调查资料和信息。

8、负责国家、省、市有关统计方面的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并监督检查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核算、非公核算工作。
2、城镇居民收入调查工作。
3、配合做好个体户转企业、企业上规模等协调、服务工作。

4、扎实做好2017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5、做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数据收集、上报等工作。
6、做好工业、建筑业、商业、房地产、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劳资等专业统计工作。

7、做好文化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监测工作。

8、做好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
9、组织辖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统计员业务能力。
10、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确保应统尽统。
11、组织辖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12、做好新城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统计产品的编印及发布工作,定期公布能耗。

(三)单位性质、人员情况,经费管理方式及资产情况

西安市新城区统计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财务独立核算。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5人,资产总额为107.02万元。

(四)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关于深化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05〕35号)、《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04〕50号)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一)2017年新城区统计局部门收支总表(见附表一)

(二)2017年新城区统计局收入总表(见附表二)

(三)2017年新城区统计局支出总表(见附表三)

(四)2017年新城区统计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四)

(五)2017年新城区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分)(见附表五)

(六)2017年新城区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六)

(七)2017年新城区统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表七)

(八)2017年新城区统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表八)

附件:2017年新城区统计局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