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红十字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西安市新城区红十字会概况

西安市新城区红十字会位于新城区西一路288号,事业编制4人,实到2人。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一)西安市新城区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各级及行业红十字开展活动,推动全区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宣传和普及应急救护知识,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参与防治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4.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管理工作,做好志愿者信息登记、捐献见证等工作。

5.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6.根据西安市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7.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接收社会捐赠,开展救灾备灾工作,密切关注灾情,对受灾群众进行紧急救助。

2.做好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

3.做好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

4.积极开展“三献”工作。宣传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倡导工作,做好遗体及人体器官捐献报名登记工作。

5.做好红十字宣传工作。结合“5.8”世界红十字日等重大红十字纪念日,组织开展1-2场宣传传播活动,发挥红十字网站作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6.做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在青少年中传播红十字精神。

7.加强红十字组织的培训。

8.做好我区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工作。 

(三)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2017年西安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是根据《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编制;项目预算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会事业发账单意见》(国发<2012>2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会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2>50号)以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红十字会工作职责编制。

二、支出预算表

1、西安市新城区红十字会2017年收支总表(见附表一)

2、西安市新城区红十字会2017年收入总表(见附表二)

3、西安市新城区红十字会2017年支出总表(见附表三)

4、西安市新城区红十字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四)

5、西安市新城区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见附表五)

6、西安市新城区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见附表六)

7、西安市新城区红十字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表七)

8、西安市新城区红十字会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表八)

附表:2017年新城区红十字会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