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信访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信访和群众权益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投诉;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批示;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3、负责信访问题的复查、复核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区内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负责信访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协调区相关部门依法处置我区非正常访和违法上访行为,维护我区正常信访工作秩序。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区信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积极推进网上信访、阳光信访为抓手,狠抓信访业务规范建设年的各项工作,以“事有人管、事要解决、理顺情绪、规范秩序”为工作目标,在矛盾纠纷排查、完善机制制度、协调解决信访问题、规范信访秩序等方面,狠抓落实,确保全区信访总量总体呈下降态势,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从而圆满完成信访各项工作任务。

三、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

区信访局全称为西安市新城区信访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编制为1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全额事业编制8人,目前实有人数为13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全额事业人员2人。全局共设五个科室和一个服务中心,主要为办公室、接待科,综合信息科,督查科,办信办案科和信访服务中心。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信访督查专员1名。经费来源主要为区财政拨款。

四、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

西安市新城区信访局的收支预算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3、《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4、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2013〕60号编制。

2017年区信访局预算为457.08万元,2016年区信访局的预算为439.27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增加17.81万元,主要原因:(1)人员经费增加5.2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25万元(3)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0.36万元。

2017年的预算包括以下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个部分: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部门支出预算表

西安市新城区信访局2017年支出预算表(见附表1-8)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信访局2017年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