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2.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常委会产生、对人大常委会负责、受人大常委会监督制度,为区人大常委会及其常委会发挥监督职能,做好服务保障
3.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做好与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
4.负责联系在我区的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健全联络机制和网络平台,密切人大常委会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负责人大常委会代表有关活动的组织工作
5.组织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筹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承办人事任免等工作事项
6.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7.负责各工作委员会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的协调保障工作,为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考察、调研极其重要活动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8.受理人大常委会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督办和协调处理信访案件
9.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10.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和目标:
1、听取审议区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城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
2、视察、调研、听取、审议新城区人民政府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视察调研、听取审议新城区人民政府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5、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其他重大事项,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
6、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受任人员向宪法宣誓工作;
7、做好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代表学习培训工作;
8、组织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代表闭会期间集中视察、专题调研;
9、组织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代表参加市、区两级级政情通报会;
10、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理论研究和调研文章,积极向各级刊物投稿;
11、加强人大常委会信息工作,充分利用《人大常委会工作信息》,人大常委会网站、新城微报、手机报等宣传平台,反映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动态及代表履职情况;
12、定期举办法治讲座,促进机关依法履职;
13、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常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发挥各工作委员会、专职委员作用;
14、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5、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16、做好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单位名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单位性质: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3.经费管理方式: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4.人员情况: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5人。
5.资产情况:2016年末资产总额353.89万元,包括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等。
(四)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关于深化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05〕35号)、《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04〕50号)和《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发〔2013〕60号文件)的要求,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表一)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表二)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表三)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四)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分)(表五)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表六)
7、政府型基金预算支出表(表七)
8、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三公”预算表(表八)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