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制定规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项目的确定、调整;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

3、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负责对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进行管理。

4、组织各部门窗口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并提供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5、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

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100%。

2、提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3、强化服务意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不少于8次。

4、事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100%公开。

5、编发10期简报。

6、加强便民服务,全年开展代办服务不少于30次。

7、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8、加强对进驻窗口和人员日常监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9、推进进驻大厅事项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10、做好西安市政府对我区公众满意度电话访问工作。

(三)单位性质、人员情况,经费管理方式及资产情况

西安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财务独立核算。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人,资产总额为708016元。

(四)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关于深化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05〕35号)、《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04〕50号)和《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发〔2013〕60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表

(一)2017年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7年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收入总表

(三)2017年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支出总表

(四)2017年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7年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分)

(六)2017年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七)2017年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2016年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2017年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