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城区档案局概况
(一)档案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
2、对全区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制定本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事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对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组织并指导全区开展档案宣传、档案教育及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组织并指导区档案学会开展档案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负责区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和上报工作。
5、负责征集、收集、接收社会组织和个人、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编研材料和检索工具的进馆工作。
6、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7、负责档案史料的编、公布、开放工作。
8、负责年鉴、去职编纂工作,承办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区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开放档案信息资源,进行社会宣传教育,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
10、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新城区档案馆(局)设3个内设机构。
1、综合管理科
2、业务指导科
3、地方志工作科
(三)人员编制
新城区档案局的单位性质是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7人,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资产情况
新城区档案局2016年末资产总额93.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额90.68万元。
(五)预算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关于深化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05〕35号)、《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04〕50号)和《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财发〔2013〕27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推进综合预算、确保真实合法、坚持科学规范、便于信息公开的原则,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一)2017年新城区档案局部门收支总表(见附件)
(二)2017年新城区档案局收入总表(见附件)
(三)2017年新城区档案局支出总表(见附件)
(四)2017年新城区档案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
(五)2017年新城区档案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分)(见附件)
(六) 2017年新城区档案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件)
(七) 2017年新城区档案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件)
(八) 2017年新城区档案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