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位于西安市含元路229号,占地4.6亩。辖区东至灞桥区,西接莲湖区,南壤碑林、雁塔两区,北交未央区。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2、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理的案件。

3、依法审理由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案件。

4、负责执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5、办理司法协助事项,依法办理外地法院的委托事项。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对法律、法规等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对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检查监督本院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

9、负责本院物资装备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本院司法警察管理工作。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围绕构建“一制五责”党建格局,落实“531”工作主题,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切实抓好审执工作,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力打造一流法院,努力争创一流业绩,为建设发展活跃、治理有序、生态宜居的幸福新城做出新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依托棚(城)改巡回法庭,依法支持我区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全力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勇于改革创新,以创新的方式、创新的思维模式,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审判执行的职能作用。优化质效评估体系,强化问题发现功能。把好案件均衡关、审限关、结案关、评查关,及时预警并集中清理超审限案件,执行统一网上结案标准,不断提升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推进审判事务集约化运行,逐步开展集中办理诉讼保全、卷宗扫描等事务性工作,确保审执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利用信息科技优势,拓展司法公开领域,构建全面覆盖、移动互联、透明便民、安全可靠的智能化信息系统。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和数据集中管理平台,统一裁判尺度,促进类案同判和量刑规范化。加强大数据分析,针对审判数据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加强案件信息自助查询系统建设,有效实现通过网络查阅裁判文书,视频再现庭审过程等。

四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与看齐意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争当公正为民、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的好法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从严管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落实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的“两个规定”,坚决依法惩治伤害法官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支持法官公正司法。坚持文化育人理念,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独立编制机构数为一个,属行政机关,全院分为审执业务部门(11个)、执行局(1个,下设三个庭室)、审执管理部门(1个)、行政综合部门(2个)、司法警察大队(1个)、区纪委派驻纪检组(1个)。

2、截止2016年底,我院政法编制162人,实有人数152人,员额法官49人、司法辅助人员91人、法警6人、工勤人员6人。资产总额为33054337.78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部门收入、支出预算表(见附件1.2.3.4.5.6.7.8)

(1)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表一)

(2)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表二)

(3)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表三)

(4)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四)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分(表五)】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表六)】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七)

(8)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表八)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17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