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公务员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公务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上报工作。
3、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上报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4、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5、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6、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8、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津补贴管理工作,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9、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称改革的各项制度措施,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11、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2、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着眼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心谋划工作,把“乐做店小二,争做五星级服务员”贯穿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全面推进“1234”工作思路。即:一个中心、两个主题、三个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以民生工作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为主题,以提高就业质量、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快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着力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维权等四项工作,全面推动人社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是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深入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项工作举措,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为重点,开展就业精准帮扶,通过技能培训和职介招聘等多项公共就业活动,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施创业服务载体效能提升工程,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年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700万元,新增就业12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同时,整合人社窗口单位,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的人社综合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二是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开展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协调市局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继续做好“四险”基金征缴、待遇审核支付工作,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7%,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进一步完善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加强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综合柜员制工作。
三是持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价方式;继续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承接和完成好深化改革各项举措,落实简政强街任务;大力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优化全区人才队伍结构。
四是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案件,减少和防止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运行机制建设,开展仲裁办案抽查、评查活动,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仲裁结案率达96%。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预算单位共11个,具体如下:
1、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行政编制35人。2016年年末资产总额4496.65万元。
2、西安市新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8人。
3、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
4、西安市新城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3人。
5、西安市新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8人。
6、西安市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
7、西安市新城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6人。
8、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6人。
9、西安市新城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6人。
10、西安市新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
11、西安市新城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
(四)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45,025.76万元,比上年增长26.8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增加;2017年支出为45,025.76万元,比上年增长26.80%,增长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增加.
(五)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5万元,其中含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均与上年持平。
(六)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有关说明
1、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是:《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发【2013】60号)、《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财发【2017】1号)。
2、本年度部门预算含人社局本级、就业中心、社会保险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中心、人才服务中心。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