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有关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全区工会代表大会及全委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决议;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组织开展重点工程劳动竞赛、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职工培训和职工技能大赛,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3、负责全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推动发展先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组织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4、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相关文件的拟订和督查落实;推动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化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5、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服务职工的主阵地作用,推动解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切身利益问题;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坚持开展帮扶活动,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工作;负责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
6、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我区全国、省、市、区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做好劳动模范的服务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
7、协助区级有关部门、街道党工委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
8、做好基层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及审查、审计、监督工作。
9、负责工会系统改革和自身建设,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负责职工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总工会机关设1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人大常委会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宣传、档案、保密、信访、接待、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新城区工会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新城区总工会、年末单位机构编制数为1个,实有数为1个。我部门是行政单位,行政(参公)编制4人,年末实有在职职工6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编制1人、离退休6人。所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资产情况:区财政拨付部分资产额:219185.00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771号),《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规定,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推进综合预算、确保真实合法。坚持科学规范、便于信息公开的原则,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一)2017年新城区总工会部门收支总表(见附表一)
(二)2017年新城区总工会收入总表(见附表二)
(三)2017年新城区总工会支出总表(见附表三)
(四)2017年新城区总工会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四)
(五)2017年新城区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分)(见附表五)
(六)2017年新城区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六)
(七)2017年新城区总工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表七)
(八)2017年新城区总工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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