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爱国卫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

(四)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建筑垃圾、车辆停放、门头牌匾设置等方面的审批(备案)工作;协调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发展。

(五)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及管理;负责新建公厕、垃圾压缩站的选点核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市容环境整治费用征收;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废弃物的管理。

(六)负责全区市容环卫和园林绿化经费的核算、申报、下拨和监管工作。

(七)负责园林绿化和广场绿地建设、监督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区建筑垃圾的管理、清运公司清运车辆《准运证》的办理、建筑垃圾方量资料初审及排放费的征收工作。

(九)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管执法系统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区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部署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查处城管执法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

(十)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的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非法占道及出店经营行为、商业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排污、违法建筑、建筑工地管理中影响市容环境和开墙破窗建店无审批手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复审和检查工作,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协调有关部门负责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复审和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的相关活动。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单位职责,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设办公室、人事科、装备保障科、财务科、信息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环卫设施管理科、法规宣传科、执法监督科、综合科,共11个内设机构。

三、2016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环卫设施:新建公厕7座,公厕改造15座;建设垃圾压缩站1座;道班房建设15座;购置果皮箱100个,维修果皮箱300个,购置果皮箱内胆300个;加强环卫设施的管理,做好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各项设施正常使用。

2、城市园林绿化:深化国家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投入资金2800万元。具体是:新建绿地小广场4个,总面积2800平方米;提升街头绿地小广场2个,面积4000平方米;立体绿化 5处,其中屋顶绿化2处、面积10000平方米,垂直绿化3处、1000延米;城区道路绿化 2条;拆墙透绿 2处;创建园林式单位 3家;新增绿地 8万平方米,确保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3、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和“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工作。

4、切实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创建区级卫生单位5家。

5、全面落实《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巩固规范3条门头牌匾示范街;严厉打击查处建筑工地墙体广告设置和背街小巷毁坏园林绿化行为。

6、治理围墙围挡脏乱问题,规范门头牌匾、广告标语设置,美化、靓化城市空间。

7、督促做好机动车停放站点“四统一”工作。

8、做好人行道停放站点的初审工作。

9、强化400平米以上餐馆的清洁燃料、油烟净化检查整治,加大烧烤摊点和拆除工地湿法作业的查处力度。

10、做好建筑工地和渣土清运的管理工作。

11、做好市容大环境的检查和评比工作。

12、做好绿化养护管理,及时栽补缺损的苗木,加大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13、做好全区免费公厕的管理,达到市上评比的优秀率。

14、做好全区洒水车和机械扫路车的管理工作,对全区281条道路分级分类管理,逐条治理,逐条完善,确保一、二类道路机扫率100%,综合机扫率85%以上。

15、做好保洁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与关爱工作。

16、按照中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积极配合做好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整合城市管理职能,突出22项重点任务,实现“定格、定人、定责”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7、治理重点区域,破解难点问题,重点加强新城广场、火车站广场、各大医院周边城市精细化管理,重拳整治背街小巷脏乱差、违章建筑、占道经营等顽疾。

18、建设城市管理数据库和指挥平台,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19、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推进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社会化。

20、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严格落实《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办法》,取缔中、小学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食品摊贩。

21、对2015年电话访问调查中提出的问题做好整改落实相关工作。

22、环保工作:按照《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新城区“治污减霾”工作方案(2016年)》和《新城区2016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3、城市治理工作:按照《西安市新城区2016年城市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城市治理相关工作。

24、创森工作:根据《西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暂行办法》、《西安市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计划任务的通知》、《“美丽西安·绿色家园”行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16年新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计划任务的通知》,完成创森各项工作。

四、单位性质、人员情况,经费管理方式及资产情况

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00人,资产总额为57,629,198.76元。

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部门决算公开的通知》要求,现将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决算予以公开。(见附件1.2.3.4.5.6.7.8.9.10.11)

附件:

1、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见附表一)

2、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见附表二)

3、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见附表三)

4、2016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四)

5、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见附表五)

6、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见附表六)

7、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见附表七)

8、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八)

9、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见附表九)

10、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十)

11、2016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增减原因情况表(见附表十一)

 

附件:新城区2016年决算公开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