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维护站前地区社会稳定;
2、预防、制止和侦查站前地区的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站前地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站前地区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站前地区的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
11、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告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公安站前分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1、人员情况。
按照财政供给关系,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隶属新城区财政保障供给,分局为一级会计核算单位,分局下设9个科、所、队。
截止2016年年末,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在职人员153人,离退人员 26人。
2、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末,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固定资产总额为1888.49万元,其中车辆64台,价值894.07万元;通用设备1516台(件),价值522.77万元;专用设备795台(套),价值283.24万元;家具等1872件,价值185.93万元;房屋及构筑物1个,价值2.48万元。
其中要说明的是2015年公车改革后,经区政府审定我局保留公务用车36辆,其中特种车10辆,执法执勤车26辆,上缴财政车辆26辆,已经全部处理,财政手续还没有完结,因此这些车辆的资产还在账上。
3、经费管理方式。
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二、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 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1、2016年度公共预算支出431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5.75万元,项目支出2513.09万元。
基本支出1805.7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目标,保障单位日常运转的各项开支。其中人员支出1629.10万元。
项目支出2513.0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以外的单位各项业务的开支,包括雇佣协警工资福利等支出、巡逻业务、治安管理业务、办案差旅费支出、维修办公场所支出、网络运行维护支出等。
2、2016年度公共预算支出4318.84万元,为公共安全支出。公共安全支出主要为公安支出。包括:
(1)行政运行1805.75万元,反映我局日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4.31万元,主要反映我局为完成既定工作任务和目标而发生的公安业务支出。
(3)机关服务90万元,主要反映我局机关给基层所、队提供后勤服务的各项开支。
(4)治安管理38.8万元,主要反映我局用于治安巡逻、接处警、治安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5)刑事侦查56万,主要反映我局开展打击火车站地区刑事犯罪活动的各项支出。
(6)道路交通管理50万,主要反映我局交巡警大队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所需的支出。
(7)网络运行及维护30万元,主要反映我局各类专网的运行及维护费用的支出。
(8)信息化建设15.54万元,主要反映我局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9)其他公安支出98.44万元,主要反映我局用于其他公安业务的支出。
3、2016年度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91.98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公务车辆的巡逻、办案及维修保养等费用,包括用于单位车辆的燃油费、燃气费、维修费、审验费、保险费等。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1、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表(见附表一)
2、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表(见附表二)
3、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表(见附表三)
4、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四)
5、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见附表五)
6、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见附表六)
7、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见附表七)
8、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表八)
9、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见附表九)
10、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表十)
11、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增减原因情况表 (见附表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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