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上级部门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提供依据,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社团组织及民办非企业未经登记而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3、负责全区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本区援助外地灾区款物收集、运送及慰问工作。

4、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5、指导全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区基层政权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负责全区老龄工作;指导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7、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鉴定上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承担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0、 负责全区优待抚恤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11、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区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监督、检查民政事业费的使用情况。

13、负责辖区内民政综合执法,全权处理违犯民政各项业务法规的事件。

14、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情况简介

纳入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1户

1、单位名称: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

2、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3、经费管理方式: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4、资产总额为1766.3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价值1317.56万元;交通运输工具有汽车3辆,价值42.39万元(2辆公务用车已按照公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封存拍卖,待资产管理部门批复后做资产下账处置),办公设备、家具等406.44万元。

5、机关运行经费37.43万元。其中:办公费4.02万元、印刷费2.97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差旅费1.26万元、维修(护)费0.99万元、培训费0.39万元、劳务费0.82万元、委托业务费1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08万元。

6、我单位已开展2016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针对福利彩票公益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905.42万元,涉及新城区老年服务中心、“三无老人”集中供养、特困老人意外险、流浪乞讨等项目,评价结果为良好。

 

二、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收入总计23203.3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059.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28.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131.23万元。

(2)其他收入1143.79万元。

上年结转和结余552.72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2016年支出总计23520.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26.5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7.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9.02万元。

(2)项目支出22993.70万元,包括民政管理事务990.3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9.30万元,抚恤3241.67万元,退役安置3900.42万元,社会福利4914.63万元,残疾人事业393.39万元,自然灾害13万元,最低生活保障5515.55万元,临时救助103.91万元,其他生活救助171.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97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66.2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588.52万元,其他支出2896.09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235.88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或保留的资金。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38万元,项目支出18802.6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9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主要包括:民政管理事务1281.7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9.30万元,抚恤3132.75万元,退役安置3865.94万元,社会福利4914.63万元,残疾人事业393.39万元,最低生活保障4810.35万元,临时救助98.91万元,其他生活救助23.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26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4.8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357万元。

(三)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3131.24万元,主要为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和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2016年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采购合计支出财政性资金459.04万元。其中:货物类支出51.04万元,工程类281.71万元,服务类支出126.29万元。以上采购履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要求。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54 万元。

1、2016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去年同比下降0% 。

2、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63% ,公车保有量3辆(2辆公务用车已按照公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封存拍卖,待资产管理部门批复后做资产下账处置)。

3、2016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去年同比下降0%。

(六)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7.41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23203.39万元,较上年增长0.70% ,2016年支出总计23520.23万元,较上年增长1.39% 。

三、2016年部门决算表

1、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6、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7、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8、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10、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1、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增减原因情况表



附件:新城区民政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