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各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2、组织制定全区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审查区域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参与审核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3、负责全区城市建设维护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上报和项目的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维护和建设项目的统计工作。
4、负责制定城市建设维护工作计划、组织项目策划、包装、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市级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城市建设相关任务。
5、负责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并审核征收补偿方案;负责全区房屋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6、负责市政设施的普查、编制上报市政改造计划,配合完成批准项目的改造和建设任务。
7、负责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工作,协调做好建筑立面整治、城市夜景点亮、道路路面改造、广场及道路绿化等整治工作;负责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
8、负责全区房地产行业管理;牵头拟订城市综合开发计划,协调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工作有序进行。
9、负责全区城市防汛工作。
10、负责制定住房制度改革、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工作计划;负责住房政策的宣传,协调落实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有关工作;推进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建设;负责协调房屋安全鉴定;负责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11、负责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工作;指导监督住宅小区贯彻执行国家物业管理相关法规。
12、负责辖区建筑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负责除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以外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牵头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牵头实施建筑节能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培训工作。
13、负责辖区燃气市场管理工作;负责除管道燃气企业外其他企业燃气经营许可及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审批工作;牵头开展燃气行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14、负责省市重点项目在我区的协调工作;负责市级城建考核项目的组织实施。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性质、人员情况,经费管理方式及资产情况
1、单位名称:西安市新城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3、经费管理方式:部分预算拨款、部分自收自支
4、人员情况:2016年年末在职人员44人(含建管中心)
5、资产情况:2016年年末资产总额1513.68万元
6、公车情况:2016年公车保有量3辆。
(三)部门决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关于深化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05〕35号)、《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城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发〔2004〕50号)和《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规定,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推进综合预算、确保真实合法。坚持科学规范、便于信息公开的原则,编制2016年部门决算。
二、西安市新城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1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9.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20万元。
2、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01万元,项目支出828.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371.0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3.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0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万元。
(2)项目支出828.11万元,主要是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防汛和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0万元,为城市建设支出和城市公共设施支出。
3、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9.12万元较上年增长54.60%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9.12万元较上年增长41.73% 。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20万元较上年减少41.57%,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0万元较上年减少41.57%。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78.36万元,其中:办公费39.3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1.99万元,会议费2.7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17万元,工会经费1.0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23万元。
p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金额2.4万元,其中货物2.4万元。
6、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6年末资产总额为1513.68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6.65万元(银行存款373.75万元、库存现金0.31万元、其他应收款692.59万元),固定资产447.03万元(房屋:158.78万元、车辆:172.28万元、通用设备81.53万元;专用设备2.9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31.49万元)。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200万元以上设备0套。
(二)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9.1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包括
(1)行政运行332.65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春节夜间亮化工程支出。
(3)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38.36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建筑业管理、培训、规范建筑市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支出。
(4)防汛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城市防汛工作的支出。
(5)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水利建设基金经费类项目投资计划及调查款。
(6)公共租赁住房386.68万元,主要用于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发放工作。
(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49.43万元,主要用于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发放工作。
(8)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保障房先进奖励资金。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包括
(1)城市建设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东四路北区和公园南路14号老旧社区改造工程、2017年春节城市夜间亮化工程资金。
(2)城市公共设施1640万元,主要用于解放路综合改造、游艺市场改造项目支出。
(四)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52.6% (部分公务用车已按照公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封存拍卖,待资产管理部门批复后做资产下账处置)。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016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西安市新城区2015年度廉租房租金补贴管理使用绩效评价,评价分值:84.50分,评价结论:良好。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2016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6、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7、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8、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10、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1、2016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增减原因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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