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社局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公务员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公务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上报工作。

3、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上报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4、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5、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6、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8、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津补贴管理工作,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9、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称改革的各项制度措施,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11、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2、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紧扣“531”工作主题,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统筹兼顾,提前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进展平稳

一是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区9个街道办事处、101个社区建立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络平台,完成“新城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创建了老钢厂设计创意产业园“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西部京闽茶城等2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同时,将创业就业服务引入孵化基地,积极开展创新创业“五个一”工程、双创周创业导师大讲堂等活动,在全区范围内挖掘优秀创业企业家参加市级创业大赛,组织老钢厂创意设计产业园、森科建筑设计、本地文化创意等23个优秀创业企业项目参加全市优秀创业成果展示活动,营造良好的创业促就业氛围,创业对就业贡献率达到1:6.2。大力开展就业培训、就业招聘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组织就业创业培训2902人,举办招聘会140场,提供空岗19237个,参会人员15309人,达成意向1626人,职业指导1422人,做好常态化的就业援助工作,实现全区“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除。

二是稳步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健全和完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保险体系,着力推进民营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和被征地农民的参保工作,稳步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持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大力开展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落实公务员医保补贴,先后调整提高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待遇。加强社保基金监管,规范审批复核权限,实现了社保基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切实加强人事人才管理。建立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公务员动态管理;实现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常态化,激发了街道干部爱岗敬业积极性;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对事业单位进行全员岗位聘用;全面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逐步建立重能力、重实绩的激励奖惩机制。制定人员补充规划,多方式多渠道优化人员结构,逐步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老化、技术断层等问题。完善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调整工作,稳步推进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年对区属企业职工工资进行调整,保证了企业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四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目标责任制、分片包干负责制、首席办案监察员等相关制度,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的大监察格局。全年共受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15起,追回拖欠工资142.9万余元。同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合并了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和完善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提升了劳动人事争议调处能力,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89起,挽回经济损失978万余元,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部门所属基层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共11个,具体如下:

1、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编制35人。2016年年末资产总额4867.45万元。

2、西安市新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8人。

3、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

4、西安市新城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3人。

5、西安市新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8人。

6、西安市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

7、西安市新城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6人。

8、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6人。

9、西安市新城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6人。

10、西安市新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

11、西安市新城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

(四)部门决算公开的相关依据

根据《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日常财务管理及部门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新财发【2014】86号)、《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部门决算公开的通知》(新财发【2017】89号)的要求,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公开2016年部门决算。

二、2016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新城区人社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新城区人社局2016年度收入总表(附表2)                                                                                                                

(三)新城区人社局2016年度支出总表(附表3)                                                                                                          

(四)新城区人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表4)                                                                                                     

(五)新城区人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附表5)                                                 

(六)新城区人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附表6)

(七)新城区人社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支表(附表7)

(八)新城区人社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九)新城区人社局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附表9)

(十)新城区人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表10)

(十一)新城区人社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增减原因情况表(附表11)


附件:新城区人社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