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新城区物价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聘请律师接待费、加班用餐,接待上下级单位及其他省市价格部门调研、考察、业务学习、检查、交流等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新城区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新城区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

1

2

3

4

5

6

合计

1.00

1.00

新城区物价局

1.0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