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物价局2017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未安排有出国任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无外事接待。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5万元,比上年决算0.44万元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人数批次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5人次。开支内容主要用于接待业务学习、检查、交流等费用支出。

二、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

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小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35

0.00

0.35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