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统计局2017 年度 “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0.1万元。其中:

①我局2017年无外事接待支出

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比重100%,比上年决算增加0.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因公来我区指导检查工作的省局、市局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待兄弟区县统计局来我局进行调查和考察学习的人员。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1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公务接待用餐。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公车改革后,我局2辆公车已上交,无车辆运行费支出。

附件:新城区统计局“三公”经费支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