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6万元,较上年减少2.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1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较上年增减少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节能环保,公务用车量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预算1.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万元;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9年新城区司法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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