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城中村管理办公室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中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负责本系统干部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城中村社区换届选举等工作。

3.负责本系统军烈属优抚、社会救济、残疾人管理等工作。

4.负责本系统司法调解、普法宣传、信访接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5.负责城中村社区及驻村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城中村社区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养老、医疗、全民创业、原企业职工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等工作。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区城中村管理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财务统计科、城中村改造科、司法所(综治办公室)、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科。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协助区城改办做好已拆迁社区居民回迁安置工作,推进南张社区的城改工作。

2、积极开展“城中村及‘种房子’三年‘清零’行动”。

3、对八府庄园、含元殿、丹凤门等社区的办公用房完善功能布局。

4、认真开展残疾人与老龄管理工作。

5、做好信访案件处置化解工作,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查和信息反馈机制。

6、认真开展争创“平安鼎”活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7、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健全完善“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信息库建设,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8、认真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做好社区居民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工作。

9、开展好失地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10、社会保障:城镇新增就业800人,失业率控制在4.0%。

11、按照市农林委要求,对13个村转居社区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12、社会和谐:按照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新城区政法工作要点》、《2019年新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2019年新城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点》、《2019年新城区反邪教工作要点》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3、环保工作:按照《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新城区“治污减霾”工作方案(2019年)》和《新城区2019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14、安全生产:按照《新城区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监管相关工作。

15、计划生育:按照《新城区2019年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要求,做好计划生育相关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来看,西安市新城区城中村管理办公室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新城区城中村管理办公室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实有人员23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6人、非事业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人员情况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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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1.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预算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进行编制。

2019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0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1.7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03.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不再管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用。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60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1.7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8年本部门预算支出60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3.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不再管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1.7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3.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不再管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用。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60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1.7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60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3.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不再管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1.73万元,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3.12万元,较上年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不再管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用。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1.73万元,其中:

(1)事业运行(农业)(2030104):2019年为91.85万元,2018年为 121.73万元,2019年较上年减少29.88万元,原因是单位不再管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用。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080208):2019年为509.88万元,2018年为481.39万元,2019年较上年增加28.49万元,原因是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专项服务经费增加了。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1.7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019年为53.64万元,其内容包括:基本工资53.64万元;2018年为51.51万元,其内容包括:基本工资51.51万元;较上年增加2.13万元,原因是:基本工资正常浮动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019年为227万元,基本支出26万元,其内容包括:办公费8.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201万元,其内容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万元;2018年为222万元,基本支出26万元,其内容包括:办公费8.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96万元,其内容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万元;2019年较上年增加5万元,原因是社区办公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019年为321.09万元,基本支出12.21万元,其内容包括:医疗费3.3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8万元。项目支出308.88万元,其内容包括:生活补助308.88万元。2018年为329.61万元,基本支出44.22万元,其内容包括:退休费28.75万元、医疗费6.5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8万元。项目支出285.39万元,其内容包括:生活补助285.39万元;2019年较上年减少8.52万元,原因是单位不再管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用减少了32.01万元和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助增加了23.49万元,两者相抵后减少了8.5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与2018年一致。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七)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8.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与2018年持平。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事业运行: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3、编制人数:是指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附件:西安市新城区城中村管理办公室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套表包含十三张报表)

       表一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六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七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八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九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十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

       表十二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十三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_[052]新城区城中村管理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