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和相关制度,协调落实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区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审核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并提出保留、下放和取消的意见。
4、审核、审批区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和调整,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5、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区级开发区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总额。
6、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分类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审批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等。
7、负责区属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
8、负责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9、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区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
10、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和评估机制。
11、负责机构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间联动管理机制,实现实际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际使用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网络化系统。
12、负责经批准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的刻制、启用和销毁登记工作。
13、负责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西安市新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有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监督检查科、机构编制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1个事业单位:西安市新城区机构编制数据管理中心。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创新工作”为主题,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为重点,着力抓好新一轮机构改革、编制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法人登记、班子自身建设等五项工作。
一是圆满完成全区党政群机构改革任务。统筹设置党政群机构,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党政群机构新格局。科学配置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转变职能,做好区级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优化街道机构设置,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对部门机构运行、职责履行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督查,使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要求,确保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我区新一轮机构改革任务。
二是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研究,发挥机构编制保障作用。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持续强化刚性约束,坚决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落实中省市控编减编要求,坚持总量控制,不断盘活编制资源。扎实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大宣传和违规违纪行为的预防教育力度,完善机构编制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标准化,把机构改革同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效能革命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审批服务便民化,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全力做好深化改革工作,按照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体布局,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全力做好“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专项小组”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是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日常管理,提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层次,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圆满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信用代码年度报告工作。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结和“倒上门”服务等模式,进一步为事业单位提供优质化标准化服务,实现“只跑一次”的目标。扩大信息公开抽查范围,定期对登记管理业务办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不低于事业单位法人总数10%的比例,组织开展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核实、及时纠正,分析总结。持续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深化法人治理试点建设。加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组织好全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工作。
五是聚焦自身建设锤炼铁军队伍。旗帜鲜明拥护核心,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区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和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对标上级要求抓落实,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把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拼搏担当履职尽责,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大力整治“庸懒散慢虚”,坚决纠治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高效务实优化服务,不断深化“行政效能革命”,坚持“事不过夜马上办”“撸起袖子加油干”,当好“施工队长”“施工队员”,提供优质服务。正风肃纪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入改作风、强担当、正形象,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示范”为目标,埋头扎实苦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仅包括部门本级预算,本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员14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预算项目拨款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7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7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1.4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目及工资正常增长;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7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5.7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1.4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目及工资正常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7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1.4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目及工资正常增长;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7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5.7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1.4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目及工资正常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5.79万元,较上年增加21.4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目及工资正常增长。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79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1001)155.98万元,较上年增加4.5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正常增长。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002)3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6.81万元,较上年增加16.8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由各预算单位单独反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7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13.49万元,较上年增加21.3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目及工资正常增长。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9.05万元,较上年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43.25万元,较上年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2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其中: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该项费用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6.05万元,较上年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
算资金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
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附件:新城区编办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表
(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见附表一)
(二)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见附表二)
(三)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见附表三)
(四)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四)
(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表五)
(六)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六)
(七)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表七)
(八)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八)
(九)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见附表九)
(十)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常支出表(见附表十)
(十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见附表十一)
(十二)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见附表十二)
(十三)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见附表十三)
附件: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_[014]新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ls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