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 2019年度部门综合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上级部门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提供依据,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社团组织及民办非企业未经登记而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3、负责全区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本区援助外地灾区款物收集、运送及慰问工作。

4、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5、指导全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区基层政权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负责全区老龄工作;指导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7、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鉴定上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承担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0、 负责全区优待抚恤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11、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区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监督、检查民政事业费的使用情况。

13、负责辖区内民政综合执法,全权处理违犯民政各项业务法规的事件。

14、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本部门总体目标是强化“三个体系”建设(社会救助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和社区治理体系),全面履行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严格按照市、区目标责任书要求做好社区建设、社会救助、为老服务、社会专项事务等各项民政工作,在此基础上着力抓好九项重点任务。

1、建立区级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让救助工作更加精准。

2、深化“美字”系列救助模式,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体系。

3、建成运行新城区老年服务中心,提升机构养老水平。

4、引入社会力量,办好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5、鼓励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模式。

6、全面深入推进“四社联动”工作,提升我区社区建设整体水平。

7、认真做好第七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建强基层服务和治理工作队伍。

8、运行好区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大力培育发展优质社会组织。

9、提供配套支持条件,加大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序号单位名称
1民政局部门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年末,本部门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全额事业编制28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数41人,其中:行政14人,全额事业15人,自收自支事业1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4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3330.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7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13883.73万元,支出13883.73万元,较上年增加0.5%,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2019年度社区专职两委工作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上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696.73万元,较上年减少0.85%,原因是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未纳入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度地名普查工作接近尾声所需经费减少,预算金额减少。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如下:


2019年预算2018年预算增减%原因
人员经费342.61296.7215.46%新增行政人员3名和全额事业人员2名
公用经费24.0922.427.45%办公费用增加
项目支出113330.03113494.91--1.22%2019年政府性基金未纳入财政拨款收入,地名普查工作所需经费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87万元,较上年增加16.88%。原因是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增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50万元,为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的0.5万元,未发生变化。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其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178.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7.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21.32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09万元,比2018增加1.67万元,上升7.45%,原因是2019年度预算部分培训费用列入基本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本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奖励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本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车辆燃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本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备注:此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计量单位为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一)2019年新城区民政局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二)2019年新城区民政局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三)2019年新城区民政局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四)2019年新城区民政局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新城区民政局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六)2019年新城区民政局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七)2019年新城区民政局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八)2019年新城区民政局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九)2019年新城区民政局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十)2019年新城区民政局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常支出表

(十一)2019年新城区民政局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

(十二)2019年新城区民政局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2019年新城区民政局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民政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