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新城区委组织部2019年 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2、对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区委向区人大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考核、审批等手续;承办干部调动事宜;负责区管干部的轮岗交流工作;办理区管干部工资审批手续和区管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备案及审批手续。

3、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及发展规划,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

4、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区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员队伍建设。

5、组织制定全区干部培训教育规划,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培训;对全区党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

6、开展人才工作调研,向区委提出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综合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负责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专门人才。

7、指导、管理全区干部监督工作,参与拟订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规定,审理区委管理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

8、协助管理省、市属驻区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9、负责区级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及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0、负责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1、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指导全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组织史资料的收集和编写工作。

12、向区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全区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情况。

13、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14、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西安市新城区委组织部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设8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干部科、干部监督科、人才科、组织科、党员教育管理科、非公经济组织科和社会组织科;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新城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二、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课题,开展党性教育、党务知识集中培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开展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党性教育“3+1”活动,组织实施“四个一批”(赴经济发达地区学习一批、赴党性教育基地培训一批、赴上级部门挂职一批、赴重点一线岗位锤炼一批)培训计划。

2、全力培养选拔高素质干部。把政治素质考察作为干部工作重中之重,多层面了解掌握干部真实情况。做好机构改革后的干部调整交流工作。制定年轻干部“121”培育计划(近期重点培育100人,中期培育200人,长期培育80后、90后100人)和新城区年轻干部“顶岗”(试行)办法,重点培养一批“85后”以及“90后”科级干部。落实新修订“三项机制”实施细则,落实职务职级并行、带薪休假等制度。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全程纪实、“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做实选人用人监督。

3、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实施“城市基层党建红色引领力”工程。深化“1+3+N”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模式,实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红色驱动力”工程。开展党群服务中心规范提升活动,打造区域化党建红色会客厅。实施“党员教育管理红色凝聚力”工程。建好红城党建综合体,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4、全方位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人才“百千万”计划,探索设立“心诚引才育才奖”,鼓励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举办高层次人才看新城、高层次人才讲新城故事和人才高端论坛等活动。做好人才公寓管理维护,让人才在新城安居乐业。

5、全过程抓好目标责任考核。优化调整指标考核的重点和内容,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工作实绩,把考核与“考事”“考人”“用人”深度融合,与干部能上能下有机结合,科学制定奖励标准。

6、持续打造模范部门过硬队伍。深入开展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引导组工干部始终坚定政治信念、保持政治定力、筑牢信仰之基。开展组工论坛、技能比武等活动,使组工干部人人成为“政策通”“笔杆子”“多面手”。践行“一线工作法”和“心要静、脑要动、腰要硬、行要正”的良好部风,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树好组工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西安市新城区委组织部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我部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24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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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4.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019年,本部门未安排扶贫项目,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

七、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是:《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八、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37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4.4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较上年增加51.5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政策调整和工资标准调整;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37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4.4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较上年增加51.5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政策调整和工资标准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4.4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51.5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政策调整和工资标准调整;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7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4.4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51.5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政策调整和工资标准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4.46万元,较上年增加51.5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政策调整和工资标准调整。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46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3201)293.88万元,比上年增加16.1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202)49.06万元,较上年增加3.96万元,原因是培训支出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31.52万元,为社会保障政策调整后新增支出科目。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374.46

325.40

49.0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42.94

293.88

49.06

  组织事务

342.94

293.88

49.06

    行政运行(组织事务)

293.88

293.88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

49.06


49.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52

31.5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1.52

31.5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1.52

31.52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4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01)211.97万元,较上年增加39.21万元,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8.48万元,较上年增加1.57万元,原因是培训支出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94.01万元,较上年增加10.8万元,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较去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族补助等。

工资福利支出:指在职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遗属补助、奖励金等。

2、项目支出: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附件: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_[023]中共新城区委组织部.xls

 

中共西安市新城区委组织部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