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
2.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和党员管理教育、党建工作调研、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
3.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负责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检查,搞好思想作风建设。
4.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
5.指导、协调区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6.负责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支部委员、党支部书记及新党员的考察、审批工作。
7.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团委、妇委会的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设1个内设科室办公室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加强思想教育。突出政治机关功能,强化“四个意识”,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加强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完善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好“三表率一模范”活动, 落实好党建工作机制运行,把班子和队伍带好,把制度落实好。
二是履行主体责任,提升组织力。采取季抽查、半年普查的方法,强化工作督导,抓好制度运行。依托政治生活馆,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体检,增强党性意识。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打造品牌,树立样板,典型引路,全面提升组织力,在投入“三大革命”“车让人”、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好机关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
三是创新载体,从严管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七一”建党节等时间节点,谋划好活动开展,创新好载体,弘扬正能量,营造好氛围。持续抓好“三会一课”教育常态化,开展好“两学一做”的主题教育。组织好机关党组织换届,严格程序,选好配强各级党组织的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学榜样、问初心、当表率”活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建设好“狮子型”队伍,激发活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实有人员3人,其中行政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23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8.8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23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8.8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23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8.8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23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8.8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23万元,较上年减少8.8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3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30.3万元,较上年减少3.6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2)机构运行8.11万元,较上年减少1.64万元,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9万元,为社会保障政策调整后新增支出科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3万元,较上年3.6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8.11万元,较上年减少1.64万元,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2万元,较上年减少3.6万元,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无列支,同上年。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8.11万元,较上年减少1.64万元,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11 | 4.11 | 4 |
办公费 | 0.6 | 0.6 | |
邮电费 | 0.3 | 0.3 | |
租赁费 | 0.1 | 0.1 | |
委托业务费 | 0.2 | 0.2 | |
工会经费 | 0.15 | 0.15 | |
福利费 | 0.01 | 0.01 | |
其他交通费用 | 2.75 | 2.75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 | 4 |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2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族补助等。
工资福利支出:指在职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遗属补助、奖励金等。
项目支出: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附件:
(一)2019年新城区直机关工委综合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
(二)2019年新城区直机关工委综合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
(三)2019年新城区直机关工委综合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
(四)2019年新城区直机关工委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
(五)2019年新城区直机关工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分)(见附件)
(六)2019年新城区直机关工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件)
(七)2019年新城区直机关工委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件)
(八)2019年新城区直机关工委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件)
(九)2019年新城区直机关工委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见附件)
(十)2019年新城区直机关工委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见附件)
(十一)2019年新城区直机关工委综合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见附件)
(十二)2019年新城区直机关工委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见附件)
(十三)2019年新城区直机关工委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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