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发展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全区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制度,并按规定报批后监督执行。
3、承担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全区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有关情况。组织制定全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
4、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全区彩票管理制度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5、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
7、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实施细则并进行监督与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9、参与拟订全区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并制定相应的财务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
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政府内外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制定全区会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组织全区会计考试相关工作。
13、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办法及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及财务管理的政策和建议。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不含基层预算单位;内设12个行政科室,分别是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监督检查科、综合科(信息数据科)、会计科、政策法规科(契税征管科)、企业科、西安市新城区财源建设办公室;3个事业科室,分别是西安市新城区收费管理所、西安市新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西安市新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强化收入管理,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密切关注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行业的税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强对街道税收组织协调和督查力度,确保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二是狠抓综合治税,以税收保障办法为统领,促使各部门形成综合治税合力,促进财政增收。三是强化非税征管,严格票据使用,以票促收。全力保证非税收入系统畅通,确保应收尽收。
(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加强预算执行及支出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的规模,从严控制行政成本。二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注重保基本、兜底线、促均衡,确保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
(三)创新工作思路,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一是积极落实《预算法》,建立全面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尝试开展社保基金预算试编工作。二是深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继续规范电子化政府采购程序,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不断提高采购效率。三是强化对我区政府债务的管理,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严格在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政府债务,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四是做好事业单位车改车辆的拍卖、报废等处置工作,配合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完成全区事业单位车改工作。五是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区级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做好与我区相关的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
(四)严格开展监管,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深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专项资金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确保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三是加强《会计法》执行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突出对会计人员的考核和培训,稳步有序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落地实施。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含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本级一个,无下属基层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33人;实有人员59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37人。
部门人员情况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及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当年拨款3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11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0.2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10.0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减少;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11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10.2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10.0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1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0.2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10.0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减少;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11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10.2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10.0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10.24万元,较上年减少110.0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0.24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601)704.63万元,较上年增加15.33万元,原因是单位实有人数比去年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331万元,较上年增加259万元,原因为科目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74.61万元,较上年增加74.61万元,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划。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01)504.07万元,较上年增加90.75万元,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89.3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77万元,原因为科目调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06.87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主要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
资本性支出(310)10万元,与上年相同。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16.6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1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8.30万元,较上年减少0.77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用的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文字说明,示例: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62.6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52.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部门支出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见附表一)
(二)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见附表二)
(三)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见附表三)
(四)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四)
(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表五)
(六)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六)
(七)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表七)
(八)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八)
(九)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见附表九)
(十)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常支出表(见附表十)
(十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见附表十一)
(十二)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见附表十二)
(十三)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见附表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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