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各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2、组织制定全区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审查区域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参与审核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3、负责全区城市建设维护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上报和项目的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维护和建设项目的统计工作。
4、负责制定城市建设维护工作计划、组织项目策划、包装、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市级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城市建设相关任务。
5、负责市政设施的普查、编制上报市政改造计划,配合完成批准项目的改造和建设任务。
6、负责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并审核征收补偿方案,负责全区房屋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7、负责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工作,协调做好建筑立面整治、城市夜景点亮、道路路面改造、广场及道路绿化等整治工作;负责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
8、负责全区房地产行业管理,牵头拟订城市综合开发计划,协调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工作有序进行。
9、负责全区城市防汛工作。
10、负责制定住房制度改革、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工作计划;负责住房政策的宣传,协调落实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有关工作;推进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建设;负责协调房屋安全鉴定;负责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11、负责辖区建筑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负责除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以外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牵头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牵头实施建筑节能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培训工作。
12、负责辖区燃气市场管理工作,负责除管道燃气企业外其他企业燃气经营许可及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审批工作,牵头开展燃气行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13、负责辖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工作,指导监督住宅小区贯彻执行国家物业管理相关法规。
14、负责省市重点项目在我区的协调工作;负责市级城建考核项目的组织实施。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西安市新城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含基层预算单位新城区建筑业管理中心;单位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统计科、城建计划和征收管理科、市政建设管理科、住房保障科、房屋和物业管理科、建筑业和燃气管理科。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完成建筑业增加值增速、净增房地产企业数、净增资质内建筑企业数、引进内资、固定资产投资、争取上级资金等各项经济任务目标。
2、预计8月底完成廉租住房租金补贴。10月底之前完成3000户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审批工作。
3、12月底之前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审批,四类保障性住房年审及三年复审及配合审计工作、纸质档案整理、财务报表工作、E类人才补贴工作。
4、加大对加气站、储配站、液化气换气站的安全检查工作的力度,尤其是储配站充气过程的监管不按程序检测气瓶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流向市场,督促企业落实一把手要亲自抓安全生产、重视安全生产。
5、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责,加强燃气安全操作、管理、抢险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素质。
6、按时完成物业市场监督检查和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检查工作;及时受理业主委员会备案;前期物业合同备案;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承接查验备案;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招投标申请,并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对招投标结果进行备案。
7、居民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每年完成不少于30个居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8、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完成20万平方米老旧住宅综合提升改造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西安市新城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属行政单位,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含基层预算单位新城区建筑业管理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 2018 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52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事业编制 35 人;实有人员 44 人,其中行政 22 人、事业 22 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37 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资产情况为: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58.78万元,通用设备133.1万元,专用设备2.9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等其他办公设备33.29万元;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8.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51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收入41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6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02.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工资滚动带来的人员经费和目标奖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51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1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02.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工资滚动带来的人员经费、目标奖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02.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工资滚动带来的人员经费和目标奖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1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1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02.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工资滚动带来的人员经费和目标奖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18.88万元,较上年增加102.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工资滚动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和目标奖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8.88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601)463.25万元,较上年增加48.62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工资滚动、目标奖增加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5)53.63万元,较上年增加53.63万元,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划。
(3)防汛( 2130314)2万元,与上年相同,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全区汛期防汛工作。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8.8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57.21万元,较上年增加57.6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工资滚动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6.82万元,较上年增加3.85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工资滚动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04.85万元,较上年增加40.8万元,原因主要是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标准提高所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4万元,较上年减少2.8万元(8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讲求实效,合理推进综合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均没有该项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2万元(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均没有该项经费预算。
会议费0.4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元(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质量安全监督的会议费;培训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4.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20.24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1.7万元、 会议费0.4万元、 劳务费10.47万元、工会经费1.79万元、 福利费0.14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7.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万元。较上年增加3.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长。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数。
3、基本支出:指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工资福利支出:指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7、“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 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新城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表(套表包含十三张报表)
1、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2、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3、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4、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6、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7、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8、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9、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10、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11、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
12、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13、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_[054]新城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xls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