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负责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章和纪律检查等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街道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2、负责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党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干部处分;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区属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4、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对各街道、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
5、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6、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等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及区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狠抓作风建设,健全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仅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7人(含区委巡察办8人),其中行政编制91人(含区委巡察办8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63人,其中行政57人(含区委巡察办8人)、事业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18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8.53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04.97万元,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增加18人;二是国家税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等保险支出由单位向税务部门按月支付。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18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88.53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304.97万元,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增加18人;二是国家税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等保险支出由单位向税务部门按月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8.53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04.97万元,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增加18人;二是国家税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等保险支出由单位向税务部门按月支付;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18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88.53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304.97万元,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增加18人;二是国家税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等保险支出由单位向税务部门按月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88.53万元,较上年增加304.97万元,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增加18人;二是国家税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等保险支出由单位向税务部门按月支付。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8.53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1101)915.32万元,较上年增加128.66万元,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增加18人;二是国家税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等保险支出由单位向税务部门按月支付。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102)178.8万元,较上年增加82.9万元,原因一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差旅费增加;另外,根据市纪委监委要求,增加谈话室改造装修项目;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94.41万元。原因是国家税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等保险支出由单位向税务部门按月支付。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8.5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653.6万元,较上年增加179.3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增加18人。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75.47万元,较上年增加73.86万元,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31.19万元,较上年增加25.54万元,原因是目标考评奖预算增加;
资本性支出(310)28万元,较上年增加26万元,原因是根据市纪委监委要求,增加谈话室改造装修项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3万元,较上年增加1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查办案件力度逐年加大,查办案件过程中,须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较上年增加1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查办案件力度逐年加大,查办案件过程中,须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本年度无公车购置计划。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24.94万元,较上年增加18.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开支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3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15.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公务接待费三项费用。
九、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包括:
1、封面
2、目录
3、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见附表)
4、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见附表)
5、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见附表)
6、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
7、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表)
8、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
9、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表)
10、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
11、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见附表)
12、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见附表)
13、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见附表)
14、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见附表)
15、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