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2019年度部门综合预算说明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是西安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担负着维护本区政治稳定、社会稳定、治安稳定的重要任务,主要职责:

1. 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和落实上级领导机关的决议、指示和命令。指导全区公安工作,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秩序,促进政治稳定、经济发展。

2、负责本局公安队伍建设及民警的教育吧、训练、对全区民警的执法进行督查。

3、组织侦破全区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及各类刑事案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4、负责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活动、重要会议及大型群众娱乐活动的安全警卫和防范工作。

5、依法对全区社会治安、内部保卫、消防和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实施管理。做好社区警务、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

6、负责全区各类案件的审理和起诉以及案犯、犯罪嫌疑人的羁押。

7、收集、掌握、分析和预测辖区内的敌社情,及时报告上级。

8、负责本辖区内的巡逻守候工作;处理巡逻中发现的治安案件;处置辖区内出现的突发事件、群体性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内设分局机关和派出所,其中

1、分局机关科、队17个,分别是:秘书科、政工科、指挥中心、监察科、督察大队、警务保障科、法制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文保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户政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禁毒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监所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科。

2、派出所14个,分别是:西一路派出所、西五路派出所、东五路派出所、中山门派出所、解放门派出所、自强路派出所、太华路派出所、胡家庙派出所、长乐西路派出所、长乐中路派出所、韩森寨派出所、新城广城派出所、公园北路派出所、幸福中路派出所: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为我局“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年”.全年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牢牢把握“四句话、十六字“的总要求,坚持党建引领,狠抓从严治警,强化基层基础,打造智慧公安,提升警务效能,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城,争当建设幸福新城、深化“五优”战略的排头兵,具体抓好“135“重点工作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

2019年工作总体要求是:立足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年,紧紧把握一条主线、三大任务、五个提升,聚力135,实干保平安,保持争先、提升、创新的工作状态、全力以赴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保驾护航。

第一、围绕“打造最具安全感中心城区”这条主线,积极开创“平安鼎”活动,努力实现在全市中心城区中“发案最少、秩序最好、群众最满意奋斗目标”。

第二、以维稳处突为核心,扎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1周年维稳安保工作

第三、以扫黑除恶为龙头、努力打造全市最安全营商环境。

第四、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全年加强公安铁军建设

第五、以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为抓手,实现基层基础工作效能提升

第六、以刑侦队伍专业化建设为抓手,实现合成作战能力的提升。

第七、以化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建设为抓手,实现规范化执法能力提升

第八、以公安大数据手段应用为抓手,实现“智慧警务”建设应用的新提升

第九、以行政效能革命为抓手,实现服务民生、促进发展的新提升。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1个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供给关系,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为一级会计核算单位,编制1026名:设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5名,纪委书记1名。截止2018年底,单位管理实有在职人数 915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523  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 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90  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 27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套 台。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价在  20  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12.0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 14951.3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51.37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了 1445.48  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预算列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正常人员工资调整及2019年继续加大公安投入。2019年预算支出  14951.3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4951.3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了 1445.48   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预算列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正常人员工资调整支出及2019年继续加大全区公安投入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951.3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4951.3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1445.48    万元,增长原因是2019年预算列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正常人员工资调整及2019年继续加大公安投入。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4951.3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951.37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445.48     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预算列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正常人员工资调整支出及2019年继续加大公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4951.37      万元,较上年增加1445.48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列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正常人员工资调整支出及2019年继续加大全区公安投入支出。

2.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4951.37  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40201)9111.85万元,较上年减少271.74 万元,原因是严控公用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202)2498.46万元,较上年增加482.14,原因是加大全区公安投入。

(3)执法办案(2040220)  1712.04万元,按同口径相比与上年持平

(4)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370.02万元,按同口径相比与上年持平

(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31.18万元;按同口径相比与上年持平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227.82万元,较上年增加1227.82万元,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95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39.31万元,项目支出2112.06万元,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9465.69   万元,较上年增加 1654.86    万元,增加原因一是2019年预算新增项目列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二是正常人员工资调整支出增加。

②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3937.77  万元,较上年减少394.07 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办公支出

③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7.91万元,,较上年减少15.3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办公支出

④2019年资本性项目支出7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增加原因是今年加大公安 基层基础建设。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报 2019年 “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中,认真落实各项政策。2019年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505万元,其中:因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50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 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比 2018年预算增加 5万元,主要是上年预算未将公务接待费用 列入年初预算,今年增加此项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合计支出 2230.21  万元,其中,办公费335万元,印刷费50万元,水费70万元,电费300万元,邮电费150万元,取暖费68万元,培训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45万元,被装购置费20万元,福利费3.3.万元,工会经费53.9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劳务费600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局政府采购预算合计777.8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万元393.86万元、工程类预算384万元、服务类预算 0  万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1、部门预算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规定,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推进综合预算、确保真实合法。坚持科学规范、便于信息公开的原则,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经过合理测算,科学编制,严格审批申报。结合我局实际经过合理测算,科学编制,严格审批申报。

    2、涉密资金的处理。

 依据《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及公安部、国家保密局下发的《公安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公通字〔2008〕33号)附件27款和公安部《关于确认公安机关部分财政科目支出涉密属性的复函》(公装财〔2011〕599号)之规定,隐蔽工作单位名称、编制、人员、联系方式、任务、经费情况和器材的掩护措施及有关财政科目,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部门支出预算表

1、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2、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3、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4、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6、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7、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8、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9、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10、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11、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

12、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13、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_(038)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