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西安市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西部大开发发展战略和政策规划,研究提出我区西部大开发战略纲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初审、上报及审批,负责企业(民间)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

4、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承担宏观经济预测、预警的责任;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6、制定全区重点项目工作任务目标计划;负责涉及全区重大项目的策划包装以及其它前期工作。

7、提出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和资金平衡方案,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和开展全区重大项目的稽查工作。

8、负责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9、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

10、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工作。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2、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委将全面贯彻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以 “五优”战略为指导,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经济分析研究,当好参谋助手。

2、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3、培育壮大产业发展,促进经济调整转型。

4、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抓好节能降耗工作。

5、统筹安排积极部署,落实河湖长制工作。

6、持续发挥党建引领,坚持作风从严

(三)部门基本情况:

1、内设机构: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管理科、投资规划科、环境资源管理科、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及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2、人员编制: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11名,参公事业编制8名,事业编制5名,共计24名。

3、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4、资产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资产为136.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83万元、固定资产51.31万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参公事业编制8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22人,其中行政11人、参公事业编制7人,事业4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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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一辆,(调拨手续还未办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1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5.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1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5.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1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5.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1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5.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5.08万元,较上年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08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401)261.67万元,较上年增加3.59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402)4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原因是项目科目调整;

(3)战略规划与实施(2010404)7万元,较上年增加7万元,原因是上年未使用此科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184.24万元,较上年增加31.76万元,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1.39万元,较上年减少0.78万元,原因是日常经费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79.45万元,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原因是人员目标奖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8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5.39万元,较上年减少0.79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经费减少。

具体: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0.3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护费0.3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9万元、工会经费0.88万元、福利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13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7.3万元,服务类22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委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委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_[007]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ls